公司地址
台北市信義區
基隆路一段432號12樓之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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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與傳銷商
➢ 歡迎加入福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福買國際)
➢ 福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買國際)是一間網路營銷公司,主要透過傳銷商銷售公司產品。
➢ 每位傳銷商的成功取決於良善的市場計劃,包括產品銷售與完整的售後服務。本政策與程序將明確定義福買國
際與傳銷商、傳銷商與其客戶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係。
➢ 締約關係人一旦傳銷商簽署參加契約申請書後,如經福買國際確認無誤,福買國際與傳銷商之間的契約關係即
正式成立。此政策與程序中的「福買國際」皆泛指福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此政策與程序與參加契約申請書、行銷獎勵計劃為不可分割之整體,統稱為「福買國際事業手冊」,亦為組成傳
銷商與福買國際之間之完整協定。若部分條文因故修訂,「福買國際事業手冊」之整體性將不受任何影響,傳銷
商與福買國際雙方仍應遵守所有「福買國際事業手冊」及修訂後之內容。
二、傳銷商行為準則
➢ 一旦參加契約申請書經福買國際公司審核通過,在傳銷商未發生任何違規行為的前提下,傳銷商將可開始享受
協議所賦予的權益。包括:以正規管道銷售產品、符合一定條件後參與行銷獎勵計劃、賺取獎金或利潤,定期
收到福買國際發行之快訊;同時也可參與福買國際所舉辦的促銷計劃。
➢ 身為本公司傳銷商,我將秉持誠信與公正原則。
➢ 我將積極工作,建立並維護完整的零售客戶群。
➢ 我將以提升個人聲譽與本公司正面名聲為事業準則。
➢ 我將秉持謙恭有禮的態度與尊重的心,對待在本公司活動中所遇到的每一個人;並只在合理時間內,以合理方
式與潛在的傳銷商和客戶進行私人會面或電話聯繫,以避免干擾他人作息。在進行銷售展示時,若對方提出拒
絕,我將立即停止展示。
➢ 我會負起領導責任,認真協助團隊每一位傳銷商,不論是訓練、支援或溝通。
➢ 我不會介紹或嘗試介紹任何本公司傳銷商直接或間接地加入其它網路營銷公司或其它不法活動。
➢ 我不會從事欺詐或非法行為,也不會對福買國際的產品及行銷獎勵計劃進行不實宣傳。
➢ 我會謹記從本公司產品、服務或計劃中所獲得的個人經驗與利益,可以被解釋為未授權之「商標權利之延展」。
➢ 我瞭解並同意我個人應對本身一切財務或法律責任負責,並同時履行傳銷商之所有相關責任。
三、傳銷商定義
傳銷商同意,身為福買國際傳銷商與公司並無任何雇傭關係,不屬福買國際之員工、合夥人、法定代表人或特許經營
人。傳銷商同意,自行負責支付其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旅行、餐食、住宿、秘書、辦公室、長途電話和其它費
用。 傳銷商了解,無論於何種情況下,其皆非本公司之員工。
本政策程序所稱之”傳銷商 ”即為中華民國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中所謂之”傳銷商 ”
四、傳銷商申請方式
1.傳銷商申請資格 欲加入福買國際成為傳銷商,申請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 凡中國民國國民年滿 18 歲之自然人。
➢ 填妥「參加契約申請書」加入成為傳銷商。
➢ 申請人身分證正反影本。
➢ 累積業績達 1000 元以上。
2.外國籍 欲加入成為台灣市場之傳銷商,申請須繳交
➢ 外僑居留證(有效期須六個月以上居留證影本)
3.營利事業 若以公司行式申請加入,請附上登記機關核准之公司登記的核准函或公司登記表完整資料影本
(須加蓋公司大、小章),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申請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致不能處理自己事務者。
➢ 財產受扣押之債務人或宣告破產之個人。
➢ 監獄或懲戒所之受刑人。
➢ 經其所屬之商務專業機構,協會或公會停止或註消其商務專業資格者。
5.拒絕權 在收到傳銷商參加契約申請書後的六個月內,福買國際保留無條件拒絕受理此申請的權利。
福買國際拒絕受理任何包含虛假不實資料的傳銷商協議,此類申請將直接被認定無效。如有衍生相關行政費用,
福買國際有權將此類費用自退貨退款之款項中直接扣除(詳如退貨程序)。
6.傳銷商申請必須有推薦人,申請資格才算完備。且新入傳銷商一經註冊成功後,其推薦人原則上不得變更。若因有
實際需要提出變更申請,必須由公司業務部受理審核,並繳納變更申請手續費用。
7.成為本公司十級至十三級內之傳銷商在申請退出傳銷商資格的 183 天內,不得從事與福買國際相關業務工作,違
反者視同搶線,按公司搶線管理規範處理。
8.一星董事以上在申請退出傳銷商資格的 365 天內,不得從事與福買國際相關業務工作,違反者視同搶線,按公司
搶線管理規範處理。
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 宣導專區
為保障消費者與參與者的權益,並配合主管機關之規定,本公司提供以下宣導資訊:
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
網址:http://www.mlmpf.org.tw/
該基金會致力於保障多層次傳銷參與人員權益,推動產業自律及教育訓練,提供諮詢與申訴管道。如您對多層次傳銷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協助,歡迎造訪基金會官網了解更多資訊。